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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江西发布大中小学和幼儿园两个清单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江西省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小微权力清单》和《江西省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学(园)行为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

两个清单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一起来了解↓↓↓

江西省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小微权力清单

(一)幼儿园

序号事项名称
1招生入园
2幼儿资助评定、发放
3教职工聘用
4教职工考核、奖惩
5教师职称评聘
6日常维修维护、校方责任险等项目招投标
7后勤采购和收支管理


(二)普通中小学校

序号事项名称
1招生入学、分班
2学籍管理(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
3学生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发展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
5学生干部选任,学生奖惩
6学生资助评定、发放
7教职工聘用
8教职工考核、奖惩
9教师职称评聘
10日常维修维护、校方责任险、食堂、校内超市服务等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资产处置
11后勤采购及收支管理
12家长委员会管理


(三)中等职业学校

序号事项名称
1招生入学
2学籍管理(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取消学籍等)
3学生共青团员发展
4学生社团活动和志愿服务管理
5学生干部选任,学生奖惩
6学生实习岗位选派
7学生资助评定、发放
8教职工聘用
9教职工考核、奖惩
10教师职称评聘
11日常维修维护、校方责任险、食堂、校内超市服务等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资产处置
12后勤采购及收支管理
13教室、体育场馆、活动场地、仪器设备等学校公共资源租用管理
14校企合作管理
15教育教学重点项目申报、建设与管理


(四)普通高等学校

序号事项名称
1招生入学
2硕士、博士研究生录取
3学籍学历管理、转专业管理和学位授予
4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发展
5学生社团活动和志愿服务管理
6学生干部选任,学生奖惩
7学生资助评定、发放
8学生参加国(境)外研修选拔
9教职工聘用
10教职工考核、奖惩
11教师职称评聘
12教职工出国(境)人员选拔及管理
13办公经费、社会服务收入和科研经费使用管理
14日常维修维护、基建等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资产处置
15教学科研用书征订
16教室、体育场馆、活动场地、仪器设备等学校公共资源租用管理
17就业信息发布、咨询、推荐
18各类人才项目申报选拔及管理
19合作办学管理、校企合作管理,按规定要求设立校外非脱产教学站(点)
20学位授予点、各级重点学科、各类平台载体的申报、建设和评估等管理服务
21各类教学科研项目评审、审批及相关成果奖励的评审、推荐
22对学校后勤物业、绿化、食堂、医院等外包项目和下属企业的管理考核


(五)成人教育学校

序号事项名称
1招生入学
2学籍学历管理、转专业管理和学位授予
3学生奖惩
4教职工聘用
5教职工考核、奖惩
6教师职称评聘
7合作办学管理、校企合作管理,按规定要求设立校外非脱产教学点
8培训经费使用管理
9后勤日常维修维护、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资产处置
10教育教学重点项目申报、建设与管理

江西省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学(园)行为负面清单

(一)幼儿园

序号内    容
1教学中存在“小学化”倾向,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2未经批准随意开设课程
3选用未经审定的教师指导用书
4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歧视、侮辱幼儿,猥亵、虐待、伤害幼儿
5索要、收受家长、幼儿财物或参加由幼儿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6组织幼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等活动
7组织征订幼儿读物、推销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8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教育教学设施、场所、幼儿信息等
9泄露幼儿与家长的信息
10在招生入园、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职称评聘、教研科研、评优评奖、学生资助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11违规聘用教职工;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12违规向幼儿收取费用
13民办幼儿园制定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存在过高收费、过度逐利现象
14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未设置对公账户
15其他违反、偏离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行为


(二)普通中小学校

序号内    容
1削减、挤占、挪用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含实践)课程时间
2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加深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
3选用未经审定的教材及教辅资料;未经教育部门审定,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4未按规定举办各类学术会议、报告会、论坛、讲座等
5学生、学校摄制的微电影、话剧、演讲等文化作品未经审查公开发布或在网上传播
6体罚或变相体罚、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7索要、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或参加由家长、学生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8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9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和提前组织招生、违规组织考试招生
10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11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12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教育教学设施、场所、学生信息等,向民办学校或校外培训机构推荐生源
13义务教育学校违规举办、划分各种类型的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
14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由家长代劳批改作业
15义务教育学校借质量监测之名搞变相的“统测”,举行测前辅导
16利用质量测评结果对教师、学科进行排名和奖惩
17未经审批,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违规进行有偿集体补课
18违规组织学生竞赛活动
19在职教师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有偿家教
20对小学一、二年级学生组织纸笔考试
21对义务教育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公布或变相公布
22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教师,将升学率与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23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24违规插班、挂靠学籍、违规转学
25利用家长QQ、微信群等自媒体推销产品或拉选票
26违规聘用教职工;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27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的限制性条件;不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2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职称评聘、教研科研、评优评奖、学生资助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29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30其他违反、偏离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行为


(三)中等职业学校

序号内    容
1削减、挤占、挪用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含实践)课程时间
2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加深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
3选用未经审定的教材及教辅资料
4未按规定举办各类学术会议、报告会、论坛、讲座等
5体罚或变相体罚、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6索要、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或参加由家长、学生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7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8未经批准提前组织招生
9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承诺录取、降低标准录取或拒绝录取符合条件考生等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
10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11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招工)活动
12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教育教学设施、场所、学生信息等
13组织学生参加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活动
14擅自同意或引导学生不对口进行专业岗位实习
15引导学生参加与专业无关的职业资格考试
16以任何名义收取实习单位或实习学生的费用,干涉企业向学生正常发放实习津贴
17违规聘用教职工;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18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的限制性条件;不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19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职称评聘、教研科研、评优评奖、学生资助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20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21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制定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存在过高收费、过度逐利现象
22其他违反、偏离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行为


(四)普通高等学校

序号内    容
1未经批准随意停课或调整教学安排
2选用未经审定的教材及教辅资料
3未按规定举办各类学术会议、报告会、论坛、讲座等
4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歧视学生,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5索要、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或参加由家长、学生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6向学生宣传、推销或者变相宣传、推销产品、服务等
7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8违规组织招生
9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承诺录取、降低标准录取或拒绝录取符合条件考生等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
10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11协助、参与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就业招聘活动
12违规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教育教学设施、场所等;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学生信息等
13违规发展学生党员
14违规聘用教职工;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15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
16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17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的限制性条件;不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1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工作及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职称评聘、教研科研、评优评奖、学生资助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19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20民办高校制定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存在过高收费、过度逐利现象
21违规开展继续教育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
22竞赛活动组织未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3其他违反、偏离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行为


(五)成人教育学校

序号内   容
1选用未经审定的教材及教辅资料
2未按规定举办各类学术会议、报告会、论坛、讲座等
3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歧视学生,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4索要、收受学生财物或参加由学生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5向学生宣传、推销或者变相宣传、推销产品、服务
6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7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承诺录取、降低标准录取或拒绝录取符合条件考生等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
8协助、参与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招工)活动
9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教育教学设施、场所、学生信息等
10违规聘用教职工;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11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
12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13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的限制性条件;不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14在岗位聘用、职称评聘、教研科研、评优评奖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15授权或委托其他单位或和人代收学费,学费未按规定纳入学校预算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16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17项目开发照顾特定企业、个人
18未按规定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等继续教育合作办学
19其他违反、偏离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行为


一、深刻认识两个清单的重要意义

两个清单的出台,是贯彻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决策部署的具体要求,也是全省教育系统加强“勤廉教育”建设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更是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题中之义。全省各地各校、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落实两个清单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推进落实。

二、认真抓好两个清单的落地实施

全省各大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对照两个清单的内容,结合本校(园)工作实际,做好细化分解,切实抓好落实。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持续对照负面清单,开展好自查自纠,对触及红线的负面办学(园)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防微杜渐,做好警示震慑,做实教育引导。

三、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小微权力清单直接面向广大师生,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全省各大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结合自身实际,编制运行流程图,规范运行流程。要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好“会上讲”“墙上贴”“网上挂”“微信推”等多种方式,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建立健全完善保障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部门要承担起领导、指导和督促的重要责任,及时发现并帮助学校和幼儿园解决问题,推动两个清单落地见效。要建立动态完善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两个清单的具体内容,将工作中新发现的小微权力、办学负面行为及时吸纳进两个清单。

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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